勞動法對婚假的規定

【勞動法對婚假的規定】

勞動法對婚假的規定


我國對婚假的規定如下: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但部分地區已取消晚婚假;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4、在探親假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根據規定,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也就是說,帶薪休假 。如果是在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除了享受規定的最多3天的婚假外,晚婚會額外得到7天假期的獎勵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因此,婚假期間,職工的工資和福利待遇均不受影響 ?!痉梢罁俊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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