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規定一切法律什么什么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憲法規定一切法律什么什么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憲法規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我國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律,在憲法中對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作出了規定,并且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礎,其他法律即憲法的具體化,任何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能和憲法相抵觸相違背 。法律分析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這一規定,體現了我國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除此之外,憲法的最高法律效力及地位還體現在以下兩方面:其一,憲法是其他法律法規的立法依據 。我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依法治國的核心是依憲治國,依憲治國的內在要求就是憲法至上 。因此代表著憲法在國家及社會生活中有著至高的法律地位 。同時,我國實行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統一的市場規則和統一的法律制度 。保持法制統一,就要保持法律體系內部的和諧統一,即統一到憲法 。憲法所確立的原則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礎和立法依據 。憲法與被稱為“母法”,其他法律為憲法的“子法” 。其二,憲法是一切組織和個人的根本活動準則 。一切個人和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如有違反,必須予以追究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因為憲法規定了國家生活中帶有全局性、根本性的問題的內容,是國家立法活動的基礎 。我國憲法中明確以法律的形式確認了中國各族人民奮斗的成果,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 。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 。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
【憲法規定一切法律什么什么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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