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住證有效期多久?

【法律分析】:暫住證有效期為一年 ?,F在我國已經取消了暫住證,改為了居住證 。居住證地有效期是一年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該在居住每滿一年的最后一個月之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是受委托的管理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逾期沒有進行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地使用功能將自動中止 。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十條 居住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每年簽注1次 。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 。
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

暫住證有效期多久?


【暫住證有效期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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