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寬一少是誰提出的

【兩寬一少是誰提出的】

兩寬一少是誰提出的


對少數民族公民犯罪的“兩少一寬”政策 , 是《中發〔1984〕第5號文件》規定的 , 即:“對少數民族中的犯罪分子要堅持‘少殺少捕’ , 在處理上一般要從寬 ?!痹鯓永斫膺@項刑事政策呢?我們認為:(1)所謂少捕 , 是指少數民族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單外附加刑時 , 根據具體案情如果在可處徒刑也可適用更輕刑罰時 , 就應當堅持不適用徒刑 , 因此“少捕”僅指輕罪而言——這是從《刑事訴訟法》第40條關于逮捕人犯條件的規定中引導出來的;(2)所謂少殺 , 是指少數民族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罰有死刑 , 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堅決適用“死緩” , 因此少殺僅指性質和情節特別嚴重的犯罪;(3)所謂從寬 , 是指在法定刑范圍內和法定刑基礎上處罰從寬 , 不是寬大無邊;(4)這項政策的要求是少殺少捕和一般從寬 , 不能理解為不捕不殺 , 也不是一律從寬 。因此 , 對于那些罪大惡極 , 頑抗到底 , 或者罪行雖輕但拒不悔改的少數民族犯罪分子 , 該捕則捕 , 該殺則殺 , 也是這項政策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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