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風箏:童年的傷痕,一生都無法彌補 魯迅 風箏


魯迅 風箏(魯迅風箏:童年的傷痕,一生都無法彌補)
人在孩提的時候,雖是知道的不多,但正如貓兒狗兒,對于身邊的人對它們好不好,它們是最能感受得清楚的,真情實感偽裝不了,一旦虐待它們,你便可以從它們的白眼中,見到它們對你的厭惡和憎恨 。


兒童也是如此 。

魯迅先生在童年時,正是對自己的親弟弟,犯過此種過錯 。

1.對弟弟的虐待,和兒童天性的抹殺,緣于無知
很顯然,那個時候魯迅并不知道,愛玩是兒童的天性,也更不明白,這種童年的傷痕,會伴隨著受害者的一生,也會讓以后的自己悔恨、遺憾、內疚、自責,甚至痛苦 。

弟弟喜歡放風箏,魯迅不但不喜歡,還嫌惡,這還罷了,他竟然要把自己的嫌惡,強加給弟弟,對于弟弟的喜悅,“他的這些,在我看來都是笑柄,可鄙的”,他同樣嫌惡 。

因此,他能夠做出走進弟弟房間、親手把弟弟好不容易做的蝴蝶風箏的翅骨拋在地上,然后踩斷踩扁這一連串無情、虐待、欺辱的動作,面對弟弟的“多病,瘦得不堪”,他這哥哥不僅不多加愛護,反而橫加暴虐 。

人性在童年時候,或是青少年時期,就已經慢慢體現出來了的,魯迅那個時候就以此為滿足和快樂,“我在破獲秘密的滿足中,又很憤怒他的瞞了我的眼睛,這樣苦心孤詣地來偷做沒出息孩子的玩藝” 。

“我當然得到完全的勝利,于是傲然走出,留他絕望地站在小屋里 。后來他怎樣,我不知道,也沒有留心 ?!?br />

此處彰顯的是魯迅在少年時期的惡,應是毫無疑問的,故此從孩提到青少年,都需要教育、教化和教養,以共同締造和諧之社會 。

魯迅終是成一代大家,以他的聰明才華,亦終于從西方的書籍中了解了這一事情的本質,這令他內疚自責,卻也于事無補,“我不幸偶爾看了一本外國的講論兒童的書,玩具是兒童的天使” 。

但這時候的補救,來得及嗎?

來不及了 。

2.年輕的時候,不懂,懂的時候,不再年輕
人生很多事情,實則便是如此,年輕的時候,我們不懂,懂了的時候,卻已經歷盡滄桑,再多補救,也彌合不了那道裂痕了 。

魯迅先是想著補救的方法,送他風箏,一起放之類,但又馬上想到大家都是有胡子的中年男人了,并且臉上都有了“生的條紋”,又怎么能夠放下成年人的包袱、以及對彼此的生疏和成見,心無防備、無憂無慮地一起放風箏呢?

他們都知道這已經不可能了,不現實 。


沒錯,生疏很多時候,往往在有血緣關系的人之間也存在,正如那句話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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