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人該怎么樣設立


監護人該怎么樣設立


按下列方式設立:法定監護;指定監護;委托監護;遺囑監護 。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27條,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監護人該怎么樣設立】(三)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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