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在記分周期沒去學習怎么辦】駕駛證在記分周期沒去學習,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
相關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139號《公安部關于修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的決定》中第六十八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 。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 。
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
猜你喜歡
- 駕駛證上甬公什么意思
- 駕駛證扣12分多久要去參加考試
- 駕駛證科目三考試燈光怎么變
- 駕駛證考試中的預約是什么意思
- 駕駛證記分臨界滿分什么意思
- 駕駛證換證需要考試科目一嗎
- 駕駛證多久為一個周期.
- 駕駛證的類別及說明
- 駕駛證的分數多久會清一次啊
- 駕駛證從業資格證掉了補辦要多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