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靠建筑商的責任是什么?


附屬建造師可能有以下責任:
1、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注冊的,建設主管部門不予受理或拒絕注冊,并給予警告,申請人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注冊 。
2.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證書的,由注冊機關撤銷其注冊,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注冊,并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處以罰款 。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處以違法所得3倍以下、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 。
【掛靠建筑商的責任是什么?】3、未取得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擔任大中型建設項目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或被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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