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損失統計


【火災損失統計】火災損失統計:受損單位和個人應當自火災撲滅之日起七日內向火災發生地縣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如實申報火災造成的直接財產損失,并附有效證明材料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根據受害單位和個人的申報、依法設立的價格鑒證機構出具的火災直接財產損失鑒定意見和調查核實情況,按照有關規定如實統計火災直接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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