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剛兒子案判決結果: 然后賠償死的那個30萬, 沒死的那個給賠償5萬。 ...哪里這么多錢??、


李剛兒子案判決結果: 然后賠償死的那個30萬, 沒死的那個給賠償5萬。 ...哪里這么多錢??、


李剛是保定市某公安分局副局長(現已開除公職),其兒子李啟銘于2010年10月16晚21時40分許,在河北大學新區超市前,駕駛一牌照為“冀FWE420”的黑色轎車,將兩名女生撞出數米遠 。被撞一陳姓女生于17日傍晚經搶救無效死亡,另一女生重傷,經緊急治療后,方脫離生命危險,現已轉院治療 。肇事者口出狂言:“有本事你們告去,我爸是李剛 ?!贝耸乱怀鲅杆俪蔀榫W友和媒體熱議的焦點,“我爸是李剛”語句也迅速成為網絡最火的流行語 。2011年1月30 日,河北保定李啟銘交通肇事案一審宣判,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李啟銘有期徒刑六年 。法院認定李啟銘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1人死亡1人受傷,負事故全部責任 。經鑒定,李啟銘當時車速達45到59公里每小時,遠超校園內每小時限速5公里的規定,血液中酒精含量每百毫升達151毫克,系醉酒駕駛,并且肇事后逃逸 。法院認為,李啟銘犯罪情節惡劣,后果嚴重,但是鑒于案發后,李啟銘的父親李剛積極賠償死者家屬46萬元,傷者9.1萬元,取得了被害方諒解,并且李啟銘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態度較好,因此法院酌情采納了辯護人對李啟銘從輕處罰的意見 。以上內容來自鏈接:https://www.baidu.com/link?url=ZF6WHQdnzOGc1why-ke86avLrcWlpBYGo934WcXWWAnOk-3HUHTSQCOzpG8TdWgLbtnl_jIUeZan1HG09xfrIK&wd=&eqid=df48e016000017530000000355d58aae
【李剛兒子案判決結果: 然后賠償死的那個30萬, 沒死的那個給賠償5萬。 ...哪里這么多錢??、】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