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賬簿的登記要求是什么

【會計賬簿的登記要求是什么】
登記賬簿時 , 應當將會計憑證日期、編號、業務內容摘要、金額和其他有關 資料逐項計人賬內 , 同時記賬人員要在記賬憑證上簽名或者蓋章 , 并注明已經登 賬的符號如打V , 防止漏記、重記和錯記情況的發生 。各種賬簿要按賬 頁順序連續登記 , 不得跳行、隔頁 。
如發生跳行、隔頁 , 應將空行、空頁畫線注 銷 , 或注明此行空白或此頁空白字樣 , 并由記賬人員簽名或蓋章 。記賬 要保持清晰、整潔 , 記賬文字和數字要端正、清楚、書寫規范 , 一般應占賬簿格 距的二分之一 , 以便留有改錯的空間 。各種賬簿應當每隔多長時間登記一次 , 沒有統一規定 。
但是 , 一般的原則 是 總分類賬要按照單位所采用的會計核算形式及時登賬;各種明細分類賬 , 要 根據原始憑證、原始憑證匯總表和記賬憑證每天進行登記 , 也可以定期三天或 五天登記 。但是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 應當根據辦理完畢的收付款憑 證 , 隨時逐筆順序進行登記 , 最少每天登記一次 。

登記賬簿時 , 要用藍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書寫 。不得用圓珠筆銀行的復寫 賬簿除外或者鉛筆書寫 。紅色墨水只能用于 按紅字沖賬的記賬憑證 , 沖銷錯 誤記錄;在不設減少金額欄的多欄式賬頁中 , 登記減少數;在三欄式賬戶的余額 欄前 , 如未印明余額方向的 , 在余額欄內登記負數金額;根據國家統一會計制度 的規定可以用紅字登記的其他會計記錄等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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