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紀合同與居間合同的區別】法律分析:1、居間合同的居間人 , 是為委托人提供與第三人訂立合同的機會 , 其行為本身不具有法律意義;行紀合同的行紀人則是按委托人的要求 , 從事購銷、寄售等特定的法律行為 , 行紀人受托的事務只能是法律行為 。
2、居間合同是有償合同 , 但居間人只能在有居間結果時才可以請求報酬 , 并且在為訂約媒介居間時可從委托人和其相對人雙方取得報酬;行紀合同都是有償合同 , 但行紀人僅從委托人一方取得報酬 。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五十一條 行紀合同是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托人從事貿易活動 , 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
猜你喜歡
- 蜘蛛蘭和文殊蘭的區別
- 向日葵花的介紹與特點
- 騎馬與砍殺魔戒最后之日選什么種族好
- 與君歌龔蓀菁是誰演的 與君歌簡介
- 豆腐干塊怎么炒好吃 豆腐干塊的做法與步驟
- 王顧左右而言他的故事和含義簡短 王顧左右而言他有什么故事與含義
- 故遂與之行的遂是什么意思 故遂與之行的遂含義介紹
- 鴨肉的功效與作用及食用禁忌 鴨肉的禁忌有哪些
- 烏梅湯的功效與作用 烏梅湯的功效與作用是什么
- 黃花的功效與食用方法 黃花菜好處如何食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