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獻血法》規定獻血者每次采集量一般為200ml,最高不超過400ml,兩次采集間隔時間不少于6個月 。根據人體的血液規律,紅細胞也有不斷衰老和死亡的過程,有一定的壽命時限 。
獻血,內地一般理解為無償獻血,港臺亦稱捐血,是指獻血者捐獻全血、血漿或血細胞成分,通常情況下獻血者不收取任何報酬,采供血機構向獻血者贈送紀念品的過程 。這些血液通常存儲在血庫中,由醫療單位、血站保管,以備需要者輸血時使用 。與有償獻血相比,無償獻血的血液質量可以得到保證,有利于受血者的健康和安全 。有意獻血者可在各地區的固定、流動的獻血站、獻血屋、獻血車完成無償獻血行為 。采供血機構會定期安排采血車到學校、單位、人流密集區,或配合有關機構的活動來征求獻血者 。
【兩次獻血間隔時間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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