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人承擔的責任有哪些

【監護人承擔的責任有哪些】

監護人承擔的責任有哪些


監護人的職責包括人身監護和財產監護兩個方面 。對未成年人的人身監護 , 以教養、保護為目的 。對被宣告為無行為能力人的監護 , 以保障其本人及社會的安全 , 并促其恢復健康為目的 。至于財產監護 , 監護人得依法管理被監護人的財產 , 代理監護人為法律行為 。
【法律依據】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8條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 不得虐待、遺棄未成年人;不得歧視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殘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嬰、棄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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