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一、說到底法律是以人類為中心制定的,即使野生動物保護法、環境法等最終的目的也是為了人類過得更好 。二、人類有吃肉食的必要和傳統,而沒有虐待動物的必要和傳統,虐殺動物不符合人類的心理接受 。三、如果立法規定,殺害動物也違法,那么該立法違反了人類的基本要求,也只能是一部沒法實施的法律 。但是立法可以規定,虐待動物違法,因為這種行為不是人類的基本要求,且虐待動物不利于人類自身的進步,人類對該行為心理不能承受 。四、這類問題需要探討研究很久,很難幾句話說透徹,因為牽扯到哲學、法學、人類學、社會學、心理學等多學科知識 。祝您好運 。松茂律師
【虐待動物的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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