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介紹 五口通商章程 和 虎門條約 的內容和作用

一、《五口通商章程》
1、該章程共15款,主要內容有:
(1)承認英國享有領事裁判權,規定:“英人華民交涉詞訟,其英人為何種罪,由英國議定章程、法律,發給管事官照辦”,破壞了中國獨立自主的司法主權 。
(2)通商口岸準許停泊一般英國“官船” 。(3)議定海關稅率相當于值百抽五,中國關稅自主權喪失 。中國司法主權開始喪失 。中國海關開始失去保護本國工農業生產的作用 。
2、作用:破壞了中國獨立自主的司法主權,中國海關開始失去保護本國工農業生產的作用 。進一步損害了中國的權益,給中國的社會與經濟發展帶來了災難性的影響 。
二、《虎門條約》
1、內容:
片面最惠國待遇,中國“有新恩施及各國,應準英人一體均沾” 。準許英人在五口租地造屋,永久居住 。后來英國據此加以典解,于1845年在上海強迫清政府劃定“租界”,各國相繼效法,紛紛在通商口岸建立侵略據點 。
稅則:規定絕大部分貨物的價格和繳納關稅的金額,稅率大約百分之五 。
領事裁判權:規定“倘遇有(中英兩國人)交涉詞訟,……英人如何科罪,由英國議定章程法律,發給管事官照辦 。
2、作用:
這使得中國的主權受到了嚴重的損害 。中國喪失了下列重要權利:
關稅自主權 。雙方將海關稅則以兩國協定的方式規定下來,清朝政府也就從此承擔了相應的條約義務,從而在實際上喪失了單獨改變稅率的權力 。
【簡單介紹 五口通商章程 和 虎門條約 的內容和作用】對英人的司法審判權 。條約規定,遇有交涉詞訟,由英領事與中國官員會同查明其事;其英人如何處置,由英國議定章程、法律,發給領事官照辦 。這就將在華英人完全置于中國法律體系之外,置于中國司法審判權之外了 。
片面最惠國待遇 。條約規定“將來大皇帝有新恩施及各國,亦應準英人一體均沾,用示平允”,也就是說,英人可以享有今后清朝與其他國家簽訂的不平等條約中的一切權利 。
英艦進泊通商口岸 。條約規定“凡通商五港口,必有英國官船一只在彼灣泊,以便將貨船上水手嚴行約束,該管事官(即英國領事)亦即借以約束英商及屬國商人 。”

簡單介紹 五口通商章程 和 虎門條約 的內容和作用


擴展資料
從此,在“約束”僑民的幌子下,各通商口岸成為英艦自由往來的碼頭,在此后的中外戰爭中,各通商口岸成為清朝無法設防的城市 。此外,條約對中國的引水權、海關驗貨權等多有破壞,而條約中關于英人在通商口岸租地建屋的規定,后又被英方曲解為設置“租界”的法律依據 。清政府越來越淪為外國列強侵略的工具 。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五口通商章程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虎門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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