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產浮動抵押“結晶 ”之前 是什么意思?

比如個體工商戶向銀行借款100萬元 , 用其“現在有的 , 將來有的”機器設備、原材料等設定了浮動抵押 。
因為具體哪些財產設定了抵押我們并不知道 , 所以需有個確定的日期來確定個體工商戶擁有的機器設備、原材料是抵押物 , 抵押物確定了就是此處說的“結晶” 。
比如2013年9月2日為抵押物確定日即結晶日 , 債權人對2013年9月2日個體工商戶所有的機器設備、原材料等享有抵押權 , 2013年9月2日之后 , 個體工商戶取得的機器設備、原材料等不能作為抵押物 。當個體工商戶不能清償債務的時候 , 銀行可以就2013年9月2日個體工商戶擁有的機器設備、原材料等行使優先受償權 。
假設銀行的該項抵押權已經登記了 , 那么在2013年9月2日之前 , 允許個體工商戶進行正常經營 , 故銀行的抵押權不能對抗正常經營活動中已付合理對價的善意第三人;一旦抵押物確定了 , 即結晶了 , 個體工商戶再將“抵押物”中的一部分賣給善意不知情的第三人 , 即使是支付了合理的對價 , 銀行仍舊有權對抗該善意第三人 , 有權就第三人已經取得所有權的抵押物行使抵押權 。

動產浮動抵押“結晶 ”之前 是什么意思?


擴展資料
浮動抵押的基本特征:
1、抵押標的物為實現抵押權時抵押人的全部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等動產;
2、抵押標的物“不特定” 。設定浮動抵押 , 不必就各項抵押財產進行公示 , 也無須制作財產目錄清單 , 甚至無須確定抵押財產的范圍 , 僅須在浮動抵押合同中明示將“現在所有的和將來所有的全部財產”設定抵押的意旨 , 并在企業法人登記機關進行登記即可 , 一直到抵押權執行之時 , 抵押標的物始終處于“不特定”狀態;
3、鑒于浮動抵押權的標的物處于“不特定”狀態 , 浮動抵押權的實行不能采用普通抵押權的實行方法 , 而應由浮動抵押權人向法院提出申請 , 由法院發布查封抵押人總財產的公告 , 同時指定財產管理人負責管理抵押人總財產 , 并適用公司破產程序或清產還債的程序;
4、鑒于浮動抵押的標的物為抵押人的全部財產 , 浮動抵押權的實行無論適用公司破產程序或者清產還債程序 , 其結果都必然導致抵押人公司法人資格的消滅 。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動產浮動抵押
【動產浮動抵押“結晶 ”之前 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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