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怎樣辦理居住證需要什么手續

青島辦理居住證的方法:
先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居住登記,無法當場辦理居住證 。辦理居住登記時派出所可為其開具居住登記憑證,待6個月居住登記期滿可到派出所辦理居住證 。
相關條例: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居住證暫行條例》規定: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申領居住證” 。

青島怎樣辦理居住證需要什么手續


所需證件:持本人居民身份證,能夠證明其在青島市居住的房產證、購房合同、租賃房屋合同、單位工作證明、經商、就學證明等的其中任意一項證明材料 。派出所工作人員受理后,為其打印《山東省居住證申領表》和《山東省居住證領取憑證》,由申請人簽字確認后,將《山東省居住證領取憑證》交申請人 。申請人自受理之日起15日后持領取憑證到派出所領取居住證 。
青島怎樣辦理居住證需要什么手續


【青島怎樣辦理居住證需要什么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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