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海馬汽車有限公司辭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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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在試用期辭職流程:
【鄭州海馬汽車有限公司辭職流程】勞動者想在試用期辭職,只需要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的勞動人事部門遞交試用期辭職的通知〔切記:要求用人單位在勞動者的“勞動者送達、移交(文書、材料)簽收單”簽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 。勞動者繼續上班滿3天,在第4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權要求用人單位辦理辭職的相關手續,用人單位應該予以辦理,同時一次性付清工資,給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勞動合同法》第50條),否則用人單位就是違法 。
《勞動合同法》第37條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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