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購的公房可以更名嗎?


已購的公房可以更名嗎?


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 , 已購公房就是可以更名的 。具備以下條件:
1、已取得房地產權證 。
2、出售的 , 以按揭準價或成本價付清房款 。
3、交換、贈與的 , 已按成本價付清房款 。
4、交納應分攤共有建筑面積價款 。
5、已按規定交納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
公房是指由國家以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投資興建、銷售的住宅 , 在住宅未出售之前 , 住宅的產權(占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處分權)歸國家所有 。
已購公有住房可買賣過戶或贈予過戶 。房產證滿五年的 , 買賣過戶比較劃算 。過戶的話辦贈予費用約為報稅價(即你們商定的房產轉讓價)的6%(公證費3% , 過戶稅費3%) 。但贈予過戶后 , 如果以后要轉讓房產 , 單一項個人所得稅就要交報稅價的20% 。所以不建議采用贈予過戶 。
【已購的公房可以更名嗎?】建議采用買賣過戶 , 即直接轉讓房產 , 稅費約為房產報稅價的9%(賣方:個人所得稅1%(房產證大于5年的免)、增值稅5.5%(房產證大于2年的免)、土地出讓金1% , 買方:契稅1.5% , 其它過戶稅費約數百 , 以上稅點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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