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孩子怎么判


離婚孩子怎么判


【離婚孩子怎么判】這涉及到孩子的年齡、夫妻雙方的經濟條件、孩子未來成長教育等許多方面的因素 。兩周歲以下的子女 , 一般會判給女方 。兩周歲以上的子女 , 會優先考慮條件較好的一方撫養孩子 。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隨母生活發生爭議的 , 應考慮子女本人的意見 。父母雙方可協議輪流撫養子女 , 這個會根據雙方自愿達成的撫養協議 , 或者在法院的參與下達成撫養協議 。
法律依據:
《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一條規定:
“兩周歲以下的子女 , 一般隨母方生活” 。如果母親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 也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 , 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 , 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 , 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另外 , 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 , 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 , 可予準許 。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誰撫養的問題 。首先應由父母雙方協商確定 , 協商不成的 , 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情況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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