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兒童判幾年


虐待兒童判幾年


虐待兒童即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條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被害人沒有能力告訴,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除外 。

【虐待兒童判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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