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和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的問題


關于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和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的問題


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是資產的賬面價值大于計稅價值,或者負債的賬面價值小于計稅價值,也就是說從現在看來是造成“少繳稅”,而以后要補上的——這個是“應納稅”的理解;比如固定資產折舊,會計按10年,而稅法要求按5年,折舊使得期末資產賬面價值大于計稅價值了 。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是資產的賬面價值小于計稅價值,或者負債的賬面價值小于計稅價值,也就是說從現在看是造成了“多繳稅”,而以后可以少繳的——所以叫做“可抵扣” 。例子還是可以用折舊啊,會計按5年,稅法按10年,那就造成可抵扣暫時性差異了 。
【關于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和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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