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規定,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包括哪些內容

【根據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規定,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包括哪些內容】

根據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規定,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包括哪些內容


對于一般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車間、分廠、區隊等)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 。【博安網-安全生產云培訓】提示你: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一)治理的目標和任務;(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四)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五)治理的時限和要求;(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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