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冷靜期過了60天還可以離婚嗎?

【離婚冷靜期過了60天還可以離婚嗎?】

離婚冷靜期過了60天還可以離婚嗎?


離婚冷靜期過了60天可以離婚,但需要雙方再去民政局申請辦理離婚手續 。
民政局從受理成功那天起,經過30天的冷靜期后,在30天內必須雙方一起再去婚姻登記處領取離婚證,若有一方沒有去或者超過30天去的,視為對此次離婚的撤消,雙方依舊是合法的婚姻關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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