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開庭不同意離婚可以不去嗎?


第二次開庭不同意離婚可以不去嗎?


第二次開庭不同意離婚可以不去 。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三條,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
第一百四十四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

【第二次開庭不同意離婚可以不去嗎?】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