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國有常,利民為本”這句話出自哪里

出處:出自西漢時期劉安的《淮南子·氾論訓》 。
原文節選:
魯昭公有慈母而愛之 。死為之練冠,故有慈母之服 。陽侯殺蓼侯而竊其夫人,故大饗廢夫人之禮 。先王之制,不宜則廢之;未世之事,善則著之;是故禮樂未始有常也 。故圣人制禮樂,而不制于禮樂 。治國有常,而利民為本;政教有經,而令行為上 。
茍利于民,不必法古;茍周于事,不必循舊 。夫夏商之衰也,不變法而亡 。三代之起也,不相襲而王 。故圣人法與時變,禮與俗化,衣服器械各便其用,法度制令各因其宜,故變古未可非,而循俗未足多也 。
白話譯文:
魯昭公有位奶媽,昭公十分敬愛她,奶媽去世以后,昭公破例為她守孝,所以就有了為奶媽守孝的禮節 。陽陵國侯殺死了蓼侯,并搶走了蓼侯的夫人,所以從此以后舉行大饗祭典時廢除了由夫人執豆的禮儀 。由此看來,先王的制度,不適宜的就廢除它 。
而近代的處事方法,如果是好的,就加以繼承發揚 。所以是禮樂從來就不是一成不變的 。禮樂是圣人制定的,并不是圣人受禮樂限制的;治理國家雖有常規,但必須以便利民眾為根本;政令教化雖有常法,但必須以切實有效為最好 。
如果對民眾有利,就不必非要效法古制;如果適合實際情況,就不必一定要遵循舊法 。夏朝、商朝到了末世,桀紂不改變陳法導致了滅亡;夏禹、商湯、周武王不因襲舊法卻興旺發達而稱王 。
所以圣人的法度是隨時勢的變化而變化,禮節隨著習俗的不同而改變;衣服、器械各自方便其使用,法令、制度各自適合時宜 。所以改變古法無可非議,因循守舊不值得贊美 。

“治國有常,利民為本”這句話出自哪里


擴展資料:
創作背景:
《淮南子·氾論訓》又名《淮南鴻烈》,是西漢宗室劉安招致賓客,在他主持下編著的 。據《漢書·藝文志》云:“淮南內二十一篇,外三十三篇”,顏師古注曰:“內篇論道,外篇雜說”,現今所存的有二十一篇,大概都是原說的內篇所遺 。
高誘序言中,“鴻”是廣大的意思,“烈”是光明的意思 。全書內容龐雜,它將道、陰陽、墨、法和一部份儒家思想糅合起來,但主要的宗旨傾向于道家 ?!稘h書·藝文志》則將它列入雜家 。
文帝8年(公元前172年),劉長被廢王位,在旅途中絕食而死 。文帝十六年(公元前164年),文帝把原來的淮南國一分為三封給劉安兄弟三人,劉安以長子身份襲封為淮南王,時年十六歲 。
他才思敏捷,好讀書,善文辭,樂于鼓琴,所創作的《淮南子》繼承、發揮了黃老學派、商鞅、韓非的歷史進化觀念,提出了社會生活是變遷的,法令制度也應當隨時代變遷而更改,即令是“先王之制,不宜則廢之” 。

【“治國有常,利民為本”這句話出自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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