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等級是怎么確定的?

我們常常聽說某人遭遇了什么事故 , 導致三級傷殘、六級傷殘、八級傷殘 。 這些等級都是怎么一回事呢?
天有不測風云 , 人有旦夕禍福 。 社會運行中免不了要出現鮮血淋漓的場面 。 這可能是車禍、工傷、醫療事故等等 。 受害者有時會受到永久性的傷害 。 那么 , 為了決定受害者受到傷害的程度 , 并計算其應得的賠償 , 就要先確定受害者的傷殘等級 。

傷殘等級是怎么確定的?



怎么確定傷殘等級?
按我國法律 , 傷殘分為十個等級 。 一級最高 , 十級最低 。 一級傷殘基本意味著受害人完全喪失了工作和社交的能力 , 生活不能自理 。 而十級傷殘則意味著受害人遭受了并不嚴重但卻是終身的身體傷害 。
在每一個等級下面都有非常詳細的判定條款 , 比如說一級傷殘的判定標準:
1.1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傷致; a. 植物狀態;b. 極度智力缺損(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礙 ,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 全靠別人幫助; c. 四肢癱(三肢以上肌力3級以下);d. 截癱(肌力2級以下)伴大小便失禁 。
1.2頭面部損傷致雙側眼球缺失;或一側眼球缺失 , 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盲目5級 。
1.3脊柱胸段損傷致嚴重畸形愈合 , 呼吸功能嚴重障礙 。
1.4頸部損傷致呼吸和吞咽功能嚴重障礙 。
1.5胸部損傷致:a. 肺葉切除或雙側胸膜嚴重廣泛粘連或胸廓嚴重畸形 , 呼吸功能嚴重障礙; b. 心功不全 , 心功W級;或心功不全 , 心功五級伴明顯器質性心律失常 。
1.6腹部損傷致:a. 胃、腸、消化腺等部分切除 。 消化吸收功能嚴重障礙 ,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 雙側腎切除或完全喪失功能 ,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
1.7肢體損傷致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關節以上 , 下肢在踝關節以上)或三肢以上完全喪失功能 。
1.8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90%以上 。
【傷殘等級是怎么確定的?】(以上內容摘自百度百科)
傷殘的鑒定一般是由司法部門(比如交警隊、派出所、法院)委托特定的鑒定機構來完成的 。
從一級傷殘的植物人 , 到十級傷殘的手指截肢、輕度免疫力減退 , 所有這些傷害、病況都被包含在傷殘鑒定之中 。
2013年11月6日至12月7日有一位患者在聊城市某醫院住院 。 由于醫院不恰當的治療方式 , 他不幸四肢癱瘓 , 完全失去勞動能力 , 生活不能自理 。 這就被判定為一級傷殘 。 醫院不得不付出了大筆的賠償金 。
2013年1月3日 , 小張花42元在龍海汽車站買了一張車票到泉州新車站 , 并買了一份乘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 當日上午10點30分 , 他搭乘閩南快運的車 , 從龍海車站出發 。 結果在沈海高速同安區段 , 司機追尾前方牽引車 , 造成小張等乘客受傷 。 小張脊柱受傷 , 住院治療了106天 , 被判定為四級傷殘 。
而前幾天 , 2014年12月31日 , 南京的一位女大學生在旅館洗澡時 , 由于插座漏電 , 被電擊倒 。 事后她感覺到注意力和分析能力都大不如前 。 經機構鑒定 , 她遭受到了輕度器質性智能減退 , 并被判定為八級傷殘 。 受害人要求賓館賠償27萬人民幣 。
如何賠償?
針對不同的傷殘等級 , 我國法律也規定有不同的補償標準 。
在工傷賠償的法律之中 , 十個傷殘等級一般分為三組 。
一至四級傷殘 , 被認為是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 因此工傷賠償基金不但會先支付一筆一次性的補助(依傷殘等級為受害人21到27個月的收入) , 還會每月提供一定的津貼(依傷殘等級為受害人75%到90%月的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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