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如何規定債務糾紛管轄的


法律是如何規定債務糾紛管轄的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5條規定:“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

【法律是如何規定債務糾紛管轄的】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