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到期解聘補償金的發放方式如下: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
【合同到期解聘補償金如何發放】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
猜你喜歡
- 如何認定附條件的合同的生效時間
- 合同中名字寫錯了怎么辦呢?
- 交完首付15天沒簽合同找誰投訴
- 合同解除的效力如何
- 房子不想買了如何終止合同
- 沒簽合同一告一個準嗎
- 工程合同怎么審查
- 電信寬帶到期了不去續費不去注銷會怎樣
- 首付款交了合同沒有簽怎么辦呢?
- 合同違約金能減少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