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共同債務包括:
1、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
2、因日常生活所負的債務 。
3、因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
4、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欠的債務 。
5、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
6、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
7、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
【法律依據】
【夫妻共同債務具體包括哪些】《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
猜你喜歡
- 走法律程序離婚要多久
- 協議離婚后孩子共同撫養權嗎?
- 夫妻婚前協議不公證是否有效
- 普天同慶什么意思 指全國或全世界共同慶
- 人死債務要怎么處理
- 家里一人黃碼共同居住者需核酸嗎?
- 夫妻協商離婚有哪一些手續
- 夫妻的艾滋病都活了20多年怎么解決 是怎么回事?
- 婚前債務是共同債務嗎?
- 艾滋病可以過夫妻生活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