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賠償確認違法程序取消了嗎?


國家賠償確認違法程序取消了嗎?


國家取消了先行確認違法程序這一規定 。
【法律依據】
《國家賠償法》第20條第一、二款規定:“賠償義務機關對依法確認有本法第15條、第16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應當給予賠償 。賠償請求人要求確認有本法第15條、第16條規定情形之一的,被要求的機關不予確認的,賠償請求人有權申訴 。”

【國家賠償確認違法程序取消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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