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法律知識:土地征收的條件是什么 征收土地法律法規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予以補償 。征地流程手續很繁復,每個步驟都有相應的要求 。對于土地征收流程的掌握可以更好地判斷征收行為是否侵犯到自己相應的權益,從而更好地保護好自己的利益 。那么,征地流程及土地征收的條件是什么呢?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關于土地征收的法律知識,一起來看看吧!
一、征地流程
【土地征收法律知識:土地征收的條件是什么 征收土地法律法規】(一)征地的批準程序(以大型建設項目為例)
1、建設項目依法經國務院或省政府批準 。
2、建設單位向市、縣政府地政部門提出建設用地申請 。
3、市、縣政府地政部門審查后擬訂征收土地等方案 。
4、經市、縣政府同意后逐級上報 。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國務院或者省政府批準 。
(二)征地的實施程序
1、發布征地公告
(1)發布機關:市縣政府 。
(2)發布范圍: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 。
(3)公告內容:批準征地機關、批準文號、征收土地用途、范圍、面積以及征地補償標準、農業人員安置辦法、辦理征地補償的期限等 。
(4)發布后果:公告發布后搶栽、搶種的農作物或搶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補償范圍 。
2、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1)登記機關: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門 。
(2)登記申請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 。
(3)登記期限:征地公告規定的期限 。
二、土地征收條件
1.征收土地必須是為了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 。
2.征地是一種政府行為,是政府的專有權力.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沒有征地權 。同時,被征地單位必須服從,不得阻撓征地 。
3.必須依法取得批準 。征收基本農田、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35公頃的,以及其他土地超過70公頃的,由國務院批準 。征收其他土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并報國務院備案 。征收農用地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先行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 。國家征收土地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
4.必須依法對被征地單位進行補償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當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對征收的具體補償標準有專門規定 。
5.征地行為必須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的監督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后,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公告,并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 。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將征收土地的補償費用的收支狀況向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公布,接受監督 。同時規定,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單位的征地補償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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