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辦事處不作為如何行政訴訟

根據《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和第五十條的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街道辦事處不作為如何行政訴訟


根據《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和第五十條的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出具注明日期的書面憑證,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

【街道辦事處不作為如何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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