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法》規定來自,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承擔什么職責?

《安全生產法》規定來自,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承擔什么職責?

《安全生產法》規定來自,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承擔什么職責?


【《安全生產法》規定來自,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承擔什么職責?】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
(一)建立360問答、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雖備酸聚胡植源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損濟兒校殖劉有效實施;
(四)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五)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六)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
上述是主要負責人的職責,如果未履行則需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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