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離婚案件的原告,其訴訟請求無非就是離婚、獲得合理的財產分配、獲得子女的撫養權或者將撫養權交給對方,那么在開庭時,甚至在整個訴訟過程中,原告就應當從證據材料的角度、以及在庭審過程中,重點陳述能支持自己的訴訟請求的事實、理由和法律依據!

作為離婚案件的原告,其訴訟請求無非就是離婚、獲得合理的財產分配、獲得子女的撫養權或者將撫養權交給對方,那么在開庭時,甚至在整個訴訟過程中,原告就應當從證據材料的角度、以及在庭審過程中,重點陳述能支持自己的訴訟請求的事實、理由和法律依據 。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39條規定:當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證據 。當事人經法庭許可,可以向證人、鑒定人、勘驗人發問 。當事人要求重新進行調查、鑒定或者勘驗的,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決定 。
【離婚開庭原告怎么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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