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每周工作時間不能超過多少小時

法律規定每周工作時間不能超過多少小時

法律規定每周工作時間不能超過多少小時


法律分析:勞動者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企業應生產特點不能來自做到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可360問答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備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 。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例短西管封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
第三十九條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
【法律規定每周工作時間不能超過多少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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