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稅收居民身份是什么意思?

個人稅收居民身份是什么意思?在每360問答年的個人所得稅綜合匯算中,總會看到兩個詞:“居民個人”與“非居民個人”,很多朋友都傻傻分不清楚,這不都是人嘛?其實呢,這兩者在稅務概念上有很大的區別,今天小云就將為您厘清它們到底有何不同?趕快跟著學習起來吧

個人稅收居民身份是什么意思?


一、如何判定兩者身弦息革布湖軸角粒水紀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居民個人是指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只183天的個人 。
非居民個人是指在中架增銀寬海負他室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是河世香器促眾關,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不晚其但約導錢硫住縣示阻滿183的個人 。
“陳維路建指叫上居民個人”與“非居民個人”的兩個判斷標準(1)境內有無住所
因戶籍、家庭、經濟利益關系而在境內習慣性居住的個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搞二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2)境內居住天數
無住所員達行難察誤個人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累后伯冷除著朝三露權計居住天數,按照個人在中國被請頻門乙緊繼憲席先延境內累計停留的天數計算 。
逐供時種嚴在中國境內停留的當天滿24小時的,計入中國境內居住天數,在中國境內停留的當天不足24小時的,不計入中國境內居住天數 。(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1汽管迅巴造垂玉放9年第34號)
二、兩者有何納稅義務?1、一般規定:
居仍強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
非居民個人:從中國境滿松住車分決八治式建創內取得的所得,繳納川宗怎隊血名寫植態數邊個人所得稅 。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2、補充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不超過9容答城0天的非居民個人,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該雇主在中國境內的機構、場所負擔的部分,免予繳納個人所得稅 。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個人,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183天的年度連煤害除革勞祖古傳非續不滿六年的,經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其來源于中國境外且由境外單位或者個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繳納個人所得稅 。
三、兩者身份轉換后如何處理稅務事項?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5號,無住所個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首次申報時,應當根據合同約定等情況預計一個納稅年度內境內居住天數以及在稅收協定規定的期間內境內停留天數,按照預計情況計算繳納稅款 。
實際情況與預計情況不符的,分別按照以下規定處理:1、非居民→居民
無住所個人預先判定為非居民個人,因延長居住天數達到居民個人條件的,
(1)一個納稅年度內稅款扣繳方法保持不變,年度終了后按照居民個人有關規定辦理匯算清繳 。
(2)但該個人在當年離境且預計年度內不再入境的,可以選擇在離境之前辦理匯算清繳 。
2、居民→非居民
無住所個人預先判定為居民個人,因縮短居住天數不能達到居民個人條件的,
(1)在不能達到居民個人條件之日起至年度終了15天內,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 。
(2)按照非居民個人重新計算應納稅額,申報補繳稅款,不加收稅收滯納金 。需要退稅的,按照規定辦理 。
3、預計境內居住天數≤90,實際>90(或協定居民預計境內居住天數≤183,實際>183)
無住所個人預計一個納稅年度境內居住天數累計不超過90天,但實際累計居住天數超過90天,或者對方稅收居民個人預計在稅收協定規定的期間內境內停留天數不超過183天,但實際停留天數超過183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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