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居住用地70年!

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 居住用地70年 。
2. 工業用地50年 。
【房產土地使用證年限是多久】3.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
4. 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 。
5.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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