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借貸是否應簽訂協議

個人借貸簽訂協議是有必要的!

個人借貸是否應簽訂協議


個人借貸簽訂協議是有必要的 。
【法律依據】
《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四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審查借貸案件時 , 應要求原告提供書面證據;無書面證據的 , 應提供必要的事實證據 。對于不具備上述條件的起訴 , 裁定不予受理 。由此可見 , 出、借方訂立書面協議是大有必要的 。

【個人借貸是否應簽訂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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