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看標簽 有助科學飲食選對食品( 二 )


家住定福家園的辛女士告訴采訪人員 , 她以前采購食品 , 主要看牌子、價格和口味 , 沒有注意過營養成分 。 “這次聽說了以后特意看了一下 , 但發現看不看都一樣 , 因為根本看不懂 。 以‘熱量’這一項來說 , 有的產品計量單位是千焦 , 有的卻是千卡 , 根本搞不清楚 。 ”
23日 , 采訪人員在歐尚超市隨機采訪了10位消費者 , 他們都表示不知道營養標簽里的營養成分具體是什么 。 以某品牌 牛奶 為例 , 該產品將能量、蛋白質、脂肪、飽和脂肪酸、碳水化合物、膳食纖維、糖、鈉、鈣一股腦全列在營養成分表上面 。 消費者童女士對此表示:“很多產品都是用每100克的含量來標 , 還要根據我吃的量來換算 , 實在是太麻煩了 , 反而是按一整包為單位進行標注 , 我還能吃得明白些 。 ”
采訪中 , 不少消費者表示 , 既然要注明成分 , 就應該更通俗易懂 , 讓大多數老百姓都能看懂 , 或者在含量旁邊標示人體一天應該吸收的標準值 , 進行對照 。
楊月欣指出 , 科學研究和國外管理經驗證明 , 食品標簽上的營養信息可以幫助公眾做出合理膳食選擇 , 可使居民減少飽和脂肪、膽固醇和鈉的攝入 , 增加膳食纖維攝入 , 是預防膳食相關慢性病的良好手段 。
她指出 , 從2013年1月1日起 , 營養標簽標準作為強制標準 , 食品生產企業需要按照《通則》相關規定進行標簽的規范化 , 不僅要標示營養成分和能量(“4+1”)含量值 , 還需標明其占營養素參考值百分比 。 屆時 , 食品是否有營養 , 營養是否平衡 , 將一“標”了然 , 從而從生產源頭上來解決食品營養平衡的大問題 。 “換句話說 , 企業將不得不遵從均衡營養、健康第一的準則進行產品研發和生產控制 , 否則將失去市場 。 ”
不少產品未見營養標簽
目前距離標準實施還有不到4個月 , 采訪人員走訪市場發現 , 不少預包裝食品都未標明“4+1”的含量值及其占營養素參考值的百分比 , 只標示出了配料表 。
在嘉頓香蔥薄餅、河南燴面、樂事波谷脆、默香酥餅等產品上 , 采訪人員只看到配料表 , 沒有營養成分標識 。 另外 , 在部分醬油、醋、食用油產品上 , 采訪人員也沒找到標注營養成分表 。
據了解 , 根據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頒布的標準 , 營養標簽是指使消費者了解產品營養特性的標簽內容 , 有助于促進膳食營養平衡 , 從而達到預防和減少營養相關疾病的目的 。 營養標簽一般包含三個部分 , 即營養成分標識、營養聲稱及營養知識指南 。
據業內人士透露 , 日益上漲的產品包裝成本是企業積極性不高的主要原因 。 也正是考慮到企業的“難處” , 衛生部雖然在去年10月12日就發布了《通則》 , 但將正式實施的時間延緩到了明年初 。
此外 , 很多消費者對于食品營養表中數據的真實性也持保留態度 。
楊月欣認為 , 企業一旦標注了食品營養表就代表了對消費者的承諾 。 近兩年 , 我國在營養標簽的標示率上雖有大幅上升 , 但由于只能靠企業自愿 , 很多沒有專業檢測人員或財力有限的中小食品企業選擇不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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