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牧牛犬的歷史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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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VINK個性化網頁收藏夾 沒用過的化妝品怎么看好壞澳大利亞牧牛犬對澳大利亞的發展具有重大的貢獻, 沒有它們, 澳大利亞的牧牛業在發展成為重要產業時無疑會遇到巨大的困難 。 在澳大利亞的早期殖民統治時期, 人口主要集中在現在的悉尼等大城市區域, 擁有土地的人很少, 驅趕牲口到集市的距離也不遠, 像羊群這樣的財產, 少量的看護人員和犬便能使之平靜并且可以控制.這些工作犬是早期的殖民者從其他國家帶來的, 盡管它們遭受了一點當地溫暖氣候的痛苦, 但它們在控制羊群方面的工作令人滿意 。 漸漸地, 殖民者開始擴張.在1813年, 西部出現了廣闊無限的牧場, 在那兒牧場主通常擁有幾百甚至幾千平方公里的土地, 而且大多沒有護欄 。 牛群在這種富饒的土地上變得松散, 甚至已成為野牛而不易控制 。 早期的牲畜販子和牛場主所使用的最流行的犬是來自英格蘭的史密斯菲爾德-Smith-field工作犬, 它屬大型犬, 黑色, 方體, 截尾 。 有長而粗的被毛, 頸部有白色榴邊 。 頭呈模形, 耳朵呈長馬鞍形, 步態非常笨重 。 跟當時其他的工作犬一樣, Smith-field犬能適應高溫、艱苦的地理環境, 能經過長途跋涉到達市場 。 早期的工作犬都有在看護家畜時亂叫和沖在前頭的習慣, 這對于牧羊比較好, 也可以看護比較安靜的牛群, 但對于大牧牛場中有點野性的牛群則易導致牛群驚跑, 不易控制 。 不久, 為了使這些野生的牛群被趕到悉尼的牲畜市場, 人們需求耐力更為持久, 既能安靜工作又更有能力的工作犬 。 大約在1830年前后, 一位叫泰米斯-Timmins的牲畜販子試著用史密斯菲爾德-Smith-field和當地一種澳洲野犬進行雜交, 以便繁育出既能安靜工作又更具耐力的犬 。 他通過這種交配方式產生的后代是一種紅色的短尾犬, 命名為泰米斯·貝弗斯-TimminsBiters 。 與斗牛梗-Smith-field不同, 該犬能安靜工作但性格過于倔強, 并且有嚴重的咬人傾向 。 這種雜交后代使用了一段時間后很快消失了, 其他的雜交品種如粗毛柯利犬、斗牛貍的雜交犬等都不能很好地用來牧牛 。 1840年, 一位名叫托馬斯·豪-ThomasHall的農場主引進了一對被毛光滑、藍灰色的蘇格蘭高地柯利牧羊犬, 它們可以很好地工作, 但是不能吠叫和領頭 。 托馬斯用其與澳洲野犬進行雜交, 繁育出一種能安靜工作的犬, 即逐漸為人們所認識的豪·西勒斯犬 。 這種雜交犬的顏色為紅色或夾雜有黑斑的藍灰色 。 其大部分為豎耳, 頭形似澳洲野犬, 眼睛為棕色, 總體還屬于澳洲野犬的類型 。 這種犬較其他工作犬有很大的發展, 逐漸成為牧牛人努力尋找的犬 。 另外在昆士蘭的一個農場主喬治·埃里奧特也進行了澳洲野犬與藍色柯利犬的雜交, 所培育的埃里奧特犬具有很多優秀的工作能力 。 牧牛人非常欣賞這種犬的工作能力, 并紛紛求購幼犬 。 在悉尼的坎特伯雷有兩兄弟, 杰克與亨利買了很多這種犬并著手繼續培育它們 。 第一步是讓母犬與進口的大麥町犬進行交配, 其雜交品種使雜有黑斑的藍灰色毛發變成了紅色或有藍斑的毛色 。 幼犬出生時為白色, 約3周后, 毛的顏色開始逐漸變化 。 巴伽斯特-Bengust兄弟的目的是對該品種灌輸對馬的愛意, 并使得這些犬易于驅使 。 他們培育出了這些特性, 并且使這些巴伽斯特-Bengust犬能夠服從驅趕者的馬及馬具 。 但是, 它們的許多工作能力丟失了 。 有一種黑色或棕褐色的[1] [2] 下一頁
澳大利亞牧牛犬對澳大利亞的發展具有重大的貢獻, 沒有它們, 澳大利亞的牧牛業在發展成為重要產業時無疑會遇到巨大的困難 。 在澳大利亞的早期殖民統治時期, 人口主要集中在現在的悉尼等大城市區域, 擁有土地的人很少, 驅趕牲口到集市的距離也不遠, 像羊群這樣的財產, 少量的看護人員和犬便能使之平靜并且可以控制.這些工作犬是早期的殖民者從其他國家帶來的, 盡管它們遭受了一點當地溫暖氣候的痛苦, 但它們在控制羊群方面的工作令人滿意 。 漸漸地, 殖民者開始擴張.在1813年, 西部出現了廣闊無限的牧場, 在那兒牧場主通常擁有幾百甚至幾千平方公里的土地, 而且大多沒有護欄 。 牛群在這種富饒的土地上變得松散, 甚至已成為野牛而不易控制 。 早期的牲畜販子和牛場主所使用的最流行的犬是來自英格蘭的史密斯菲爾德-Smith-field工作犬, 它屬大型犬, 黑色, 方體, 截尾 。 有長而粗的被毛, 頸部有白色榴邊 。 頭呈模形, 耳朵呈長馬鞍形, 步態非常笨重 。 跟當時其他的工作犬一樣, Smith-field犬能適應高溫、艱苦的地理環境, 能經過長途跋涉到達市場 。 早期的工作犬都有在看護家畜時亂叫和沖在前頭的習慣, 這對于牧羊比較好, 也可以看護比較安靜的牛群, 但對于大牧牛場中有點野性的牛群則易導致牛群驚跑, 不易控制 。 不久, 為了使這些野生的牛群被趕到悉尼的牲畜市場, 人們需求耐力更為持久, 既能安靜工作又更有能力的工作犬 。 大約在1830年前后, 一位叫泰米斯-Timmins的牲畜販子試著用史密斯菲爾德-Smith-field和當地一種澳洲野犬進行雜交, 以便繁育出既能安靜工作又更具耐力的犬 。 他通過這種交配方式產生的后代是一種紅色的短尾犬, 命名為泰米斯·貝弗斯-TimminsBiters 。 與斗牛梗-Smith-field不同, 該犬能安靜工作但性格過于倔強, 并且有嚴重的咬人傾向 。 這種雜交后代使用了一段時間后很快消失了, 其他的雜交品種如粗毛柯利犬、斗牛貍的雜交犬等都不能很好地用來牧牛 。 1840年, 一位名叫托馬斯·豪-ThomasHall的農場主引進了一對被毛光滑、藍灰色的蘇格蘭高地柯利牧羊犬, 它們可以很好地工作, 但是不能吠叫和領頭 。 托馬斯用其與澳洲野犬進行雜交, 繁育出一種能安靜工作的犬, 即逐漸為人們所認識的豪·西勒斯犬 。 這種雜交犬的顏色為紅色或夾雜有黑斑的藍灰色 。 其大部分為豎耳, 頭形似澳洲野犬, 眼睛為棕色, 總體還屬于澳洲野犬的類型 。 這種犬較其他工作犬有很大的發展, 逐漸成為牧牛人努力尋找的犬 。 另外在昆士蘭的一個農場主喬治·埃里奧特也進行了澳洲野犬與藍色柯利犬的雜交, 所培育的埃里奧特犬具有很多優秀的工作能力 。 牧牛人非常欣賞這種犬的工作能力, 并紛紛求購幼犬 。 在悉尼的坎特伯雷有兩兄弟, 杰克與亨利買了很多這種犬并著手繼續培育它們 。 第一步是讓母犬與進口的大麥町犬進行交配, 其雜交品種使雜有黑斑的藍灰色毛發變成了紅色或有藍斑的毛色 。 幼犬出生時為白色, 約3周后, 毛的顏色開始逐漸變化 。 巴伽斯特-Bengust兄弟的目的是對該品種灌輸對馬的愛意, 并使得這些犬易于驅使 。 他們培育出了這些特性, 并且使這些巴伽斯特-Bengust犬能夠服從驅趕者的馬及馬具 。 但是, 它們的許多工作能力丟失了 。 有一種黑色或棕褐色的[1] [2] 下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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