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離婚怎么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懷孕妻子提出離婚,丈夫如何爭取撫養權


懷孕妻子提出離婚,丈夫如何爭取撫養權
依據婚姻法的規定,在懷孕期限孩子還沒有出生 , 就算孩子出生以后,依據法律的規定,在哺乳期內撫養權一般會歸女方所有 。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 。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
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哺乳期后的子女 , 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
哪些情況下不能起訴離婚
除了第一條中規定的幾種情況,下列情況也不能起訴離婚:
1、無論哪一方提出的離婚,下列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調解和好,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
(2)原告自動撤訴,沒有新情況、新理由 , 六個月內又起訴的;
(3)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 。
2、現役軍人作為普通公民 , 其離婚一樣受到上述限制 , 然而由于其特殊的性質,法律作出了另一個限制 , 即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
子女撫養權如何變更
夫妻在離婚后,一方或雙方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 , 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 。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 。如協議不成,可通過打官司訴訟的方式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孩子撫養權 。
撫養權變更需提出證據證明自己帶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長 。
孩子年滿18周歲的,無需任何人的監護與撫養,所以孩子年滿18周歲后,不再存在撫養權變更的問題 。
《關于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意見》第16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 , 有下列條件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 , 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
5、根據以上規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個條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請變更撫養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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