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夫妻債務怎樣劃分 訴訟離婚案件能否和債務糾紛分開


一、訴訟離婚案件能否和債務糾紛分開
因為離婚與債務是兩個法律關系 , 離婚訴訟只解決夫妻共同債務在原告和被告內部之間的分擔問題 , 并不解決離婚當事人與債權人的借款債務糾紛,即使債權人提起借貸糾紛訴訟,也不能與離婚案件合并審理 。但是法院會對夫妻共同債務的分擔比例做出判決 。
在婚姻糾紛訴訟中,人民法院準許原告與被告離婚的同時,僅就原告與被告的共有財產的分割和共同債務的承擔進行處理,并不判令原告和被告向債權人清償債務 。雙方協議處理共同債務問題 。夫妻雙方負有共同債務 , 在離婚時可以協議分擔清償 。離婚當事人協議分擔清償共同債務,分案內案外兩種情況進行處理 。
一是案內協議 。在離婚訴訟案件中,離婚當事人之間、離婚當事人與債權人之間 , 對夫妻共同債務的歸屬、數額等無爭議的,離婚當事人之間可以協議分擔 。夫妻雙方對共同債務分擔經協議達成一致意見后,人民法院可按協議內容判決離婚當事人分擔,或者在離婚調解書中對協議債務分擔予以確認 。
二是案外協議 。離婚當事人及債權人之間對夫妻共同債務無爭議的,離婚當事人雙方也可以在案外協議解決 。案外協議一致的 , 可不在離婚判決書或者調解書中判明或者確認 。
二、關于離婚案件中債權債務問題的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根據這條規定和有關司法解釋,夫妻離婚時,要處理好共同債務問題 。
【起訴離婚夫妻債務怎樣劃分 訴訟離婚案件能否和債務糾紛分開】因為離婚判決的過程中必然要對共同債務的分攤確定一個比例,所以離婚訴訟和債務問題不能完全分開 。但是因為離婚案件和債權債務糾紛是兩個法律關系,所以法院在審理離婚案的過程中并不會將債務糾紛并案處理 。從這個角度看確實兩者是分開的 。更多的法律問題請到94常識網進行法律咨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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