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過錯方需要什么證據 離婚訴訟指定過錯方證據有哪些


離婚訴訟指定過錯方證據有哪些
【離婚過錯方需要什么證據 離婚訴訟指定過錯方證據有哪些】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 , 離婚訴訟時過錯方的證據包括人證、物證、鑒定結論、視聽資料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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