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區:離婚后,我能不能不要對方來看小孩 。
律師提示:婚姻走到盡頭,是雙方本來濃烈的感情或者本就沒有的感情壽終正寢的結果 。離婚后,雙方都獲得了相對于對方的配偶義務,獲得了重新找尋人生伴侶的自由 。夫妻分飛了,但是你們作為小孩父母的義務并不隨之免除 。
離婚后,直接撫養小孩的一方負責小孩的教育、管理等義務,作為法定代理人(監護人)來替小孩作出對小孩有利的決定 , 沒有獲得撫養權的一方承擔支付撫養費的義務 。相應的 , 沒有獲得撫養權的一方 , 有探望小孩的權利 。二人離婚無論是基于何種緣由,請不要忘記,在你們的婚姻關系破裂的時候,小孩也許是最大的受害人和最需要呵護照顧的人 。
一句話概括:離婚時男女雙方請圍繞個人財產或者共同財產、個人債務或者共同債務、子女由誰撫養及撫養費、探望權的行使方式和時間等問題理性思考、協商 。
二、怎么讓你的老婆成為別人的老婆!
常見誤區:分居滿2年,自動離婚 。
律師提示:婚姻自由 , 結婚如此,離婚也是如此 。我們國家對婚姻關系是沒有約定期限的,一般情況下一旦結婚至死才休,不像有些奇葩的國度,婚姻關系可以約定個幾年 , 時間一過,兩人又重得自由身 。離婚自由,但是請注意,自由不意味著隨便 。
我們國家提供兩種離婚方式:一、協商一致,去婚姻登記部門辦理離婚登記 。二、一方死賴著不離或者以登記離婚為要挾以圖在財產、債務、子女方面取得優勢而不能和平分手的,去法院訴訟離婚 。其中訴訟離婚中,法院以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是否準予離婚的判斷標準 。婚姻法對“感情破裂”的情形做了一番列舉,其中有一種情形是“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滿2年的” 。所以,有語言分析能力的人都知道,這個離婚條件是兩個:“感情不和分居”,“以上情形的分居滿2年” 。感情不和分居是需要證據的,比如居委會、親朋好友作證,這種所謂的證據可左可右,天知道你倆人是什么情況,我認為最好的方式是委托律師制作“分居協議”,對分居性質及分局期間的財產、債務、子女撫養等問題作出明確約定 。
三、你老婆是你老婆嗎?(根據你自己的性別,可以改為“你老公是你老公嗎”,下同)
誤區:按照民間習俗辦理婚宴后 , 雙方就是夫妻關系 。
律師提示:我們國家現行法律判斷一男一女是否存在婚姻關系的標準是“登記制” 。也就是說,男女二人為了成為夫妻應當去婚姻登記部門(民政局)申請辦理結婚登記并領取結婚證 。
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的情況下,你老婆不是你老婆 , 你們之間是同居關系 。同居期間 , 二人的財產收入、債務承擔跟同住在一個宿舍里的室友差不多,不適用有關婚姻關系的法律規定 。但同居期間生育的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一樣的權利,可以要求父母承擔撫養義務 。
四、別人未來的老婆會帶走你哪些財產?
常見誤區:太多了,不勝列舉 。
律師提示:我們國家采取法定財產制和約定財產制兩種方式 。夫妻對婚前婚內財產可以進行約定,約定優先于法定 。在沒有約定的情形下 , 法定財產制的表現方式是婚后財產收入共同制 , 簡單的來說,結婚登記后任何一方取得的的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財產 。
舉個例子,大家比較反感的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網民們口中的“新婚姻法”)第10條 。一方婚前付首付購房 , 雙方婚后還貸,婚后登記在首付方名下的房屋在夫妻協議不成的情況下,法院可以判給登記方,給另一方進行補償 。首先需要說明的是 , 這個司法解釋出來前,司法實踐中常見的處理方式有三種,第一種該房取得登記的時候在婚后,所以是夫妻共同財產,第二種是該房物權登記的基礎法律關系是合同,首付方及貸款人均是首付方,所以是一方的個人財產,另一方共同還貸部分屬于對登記方的債權 , 第三種是解釋三第10條規定的情形 。第一種方式死扣物權法,絲毫不考慮物權形成的基礎法律關系 , 結婚一天就可以拿走別人半套房(房價企高的副作用);第二種方式對沒有登記一方十分不公平,房價在漲,而債權遠沒有這么高的升值空間;第三種方式既考慮了物權形成的特殊性,也肯定了婚后投入的價值 , 更考慮了不能在形式上違反物權法(可以判給首付方、登記方),第三種平衡利益后展示了這樣一種價值取向:夫妻關系存續越久 , 無論是否是登記方,你所能取得的房產價值越大 。
婚后財產收入原則上是夫妻共同收入 , 比如工資獎金、投資收益等,需要注意的是個人財產的增值和孳息仍然屬于與個人財產 。所以,離婚的時候,未來別人的老婆一般情況下能帶走你們夫妻共同財產中的一半 。
94常識網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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