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可以單方面給孩子改姓氏嗎 父母一方能擅自更改子女的姓氏嗎


父母一方能擅自更改子女的姓氏嗎
姓名是用以確定和代表自然人并與其他自然人相區別的文字符號和標記 。姓名的意義主要在于從法律上使一個自然人與其他自然人區別開來,以便于其參加社會活動,行使法律賦予的各種權利和承擔相應的義務 。
父母對子女姓氏具有平等的決定權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條規定自然人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 。
父母在子女出生后,可以協商以誰的姓作為子女的姓氏,一旦協商確定下來子女的姓名,父母中的任何一方一般不得隨意予以改變 。
【父母可以單方面給孩子改姓氏嗎 父母一方能擅自更改子女的姓氏嗎】目前,我國多數子女隨其父親的姓 。非婚生子女,大多隨母姓,也可以隨生父的姓 。繼子女可以保留自己原來的姓,即其父或母再婚前使用的姓 , 也可以隨后父或后母的姓 。如果繼子女已有辨別能力的話,應當尊重其自己的意見 。如果繼子女小時候改隨后父或后母的姓,其成年后,有權利改回其原來使用的姓 。
收養關系成立后,養父母可以改變養子女的姓氏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經當事人協商一致,養子女可以保留原姓,也可以隨養父的姓或隨養母的姓 。
父母離婚后,父母雙方可以協商變更子女的姓名,經協商未達成協議的 ,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子女原用的姓名;離婚后,父母任何一方未經對方許可,單方面將子女的姓氏改動的,如果生父或生母提出異議,另一方應恢復子女原來的姓名 。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94常識網進行法律咨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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