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監護人的證明材料有哪些
1.法定監護人是法律直接規定的 。無需特別的證明文件 。
2.近親屬作為法定監護人的只需要戶口本即可證明 。
法定監護人的定義
監護是對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設定專人保護其利益,監督其行為,并且管理其財產的法律制度 。法定監護是由法律直接規定監護人范圍和順序的監護,法定監護人可由一人或多人擔任 。
法定監護人的范圍
民法通則第16條第1款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父母對子女享有親權,是當然的第一順位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沒有監護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關系密切的親屬或朋友、父母單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會或村委會、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監護人的范圍和順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親屬、關系密切的親屬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單位或住所地的居委會、村委會、民政部門 。
法定監護人的順序有順序在前者優先于在后者擔任監護人的效力 。但法定順序可以依監護人的協議而改變,前一順序監護人無監護能力或對被監護人明顯不利的,人民法院有權從后一順序中擇優確定監護人 。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員擔任監護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法定監護人
第十七條【精神病人的監護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員擔任監護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親屬;
(五)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愿意承擔監護責任,經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 。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
沒有第一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
綜上所述,我們現在知道了法定監護人一般是有法律直接規定 , 近親屬的法定監護人證明材料只需要戶口本即可 。若是您還有什么疑惑,歡迎您進行在線法律咨詢 。
94常識網溫馨提示:
【法定監護人證明材料指什么 法定監護人的證明材料有哪些】《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同時廢止 。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規定的婚姻問題# 點擊這兒#進行查看!若需幫助可#咨詢94常識網婚姻家庭律師#
猜你喜歡
- 孩子監護人包括哪些人 監護人包括哪些人
- 監護人的設定方式有哪些 監護人的設定可以分為哪幾種情況
- 五保戶監護人承擔什么責任 監護人承擔什么責任
- 孩子的法定監護人除了父母還是誰 小孩的合法監護人除父母外還有誰
- 指定監護人判決書案例 法院指定監護人裁定判決書的內容是如何的
- 村委會指定監護人決定書范本 村委會指定監護人決定書
- 精神病患者的監護人需要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精神病患者的監護人放棄他承擔責任嗎
- 監護人的職責包括哪些? 法定監護人的職責主要包括哪些
- 監護人可以指定嗎? 監護人可以指定嗎
- 指定監護人前,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 監護權轉移下的當事人有什么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