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安置房如何分割 離婚協議書安置房房產分割


離婚協議書安置房房產分割
1,婚前個人購買并且登記于購買方名下的,屬于個人財產,離婚時不能分割;婚后登記于雙方名下的,屬于共財產 , 離婚時協商或者通過法院判決分割 。
2,婚后購買的 , 不論登記于一方或雙方名下 , 均為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協商或者通過法院判決分割 。
【離婚安置房如何分割 離婚協議書安置房房產分割】3,婚前個人支付產值購買婚后共同還貸的,離婚時可以協商分割,協商不成,法院可以判決歸購買方,對另一方婚后還貸及增值部分給予補償 。
4 , 相關規定:
(1)《婚姻法解釋二》規定:
第二十條雙方對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準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 , 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
(2)《婚姻法解釋三》規定:
第十條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 , 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 。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 , 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
如果房子是安置房那么就要看安置房是否是雙方的,如果是一方的那么另一方是沒有分割財產的權利的,婚后購買的,不論登記于一方或雙方名下,均為共同財產,如果協議離婚可以自行協商,以上就是對你提出的問題的回答,你可以咨詢94常識網的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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