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怎么認定? 家庭暴力認定的誤區有哪些


欲圖結婚的男女雙方鮮有生活中所說的“受虐狂” 。沒有任何一個人結婚是為了給自己制造生活的枷鎖 。結婚是以男女雙方終身共同生活為目的的,換句話結婚預示著男女雙方對走到一起的美好生活的向往 。因此“家庭暴力”應該是每一個追求結婚的男女都反對的 。然而由于男女雙方自小的生活環境、人生觀念、受教育程度、性格等方面的不同 , 導致男女雙方在一起共同生活必然經歷各方面因素的磨合 。因此夫妻在日常生活中的偶爾爭吵、打鬧屬于夫妻生活的正常的組成部分,不能等同于法律上規定的“家庭暴力” 。
法律上規定的“家庭暴力”主要變現為: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因為行為人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 。
2、家庭暴力認定的誤區
誤區一:家庭暴力僅限于夫妻之間
家庭暴力,不僅僅指夫妻之間的暴力,還包括其他家庭成員之間的暴力,需要注意的是,這里的家庭成員是以“戶籍登記的家庭成員”為準 。
誤區二:家暴僅指對身體的暴力
家暴不僅指對身體的暴力,還包括對精神的暴力,但不包括財產性權利 。
誤區三:施暴行為僅限于毆打等行為
毆打、捆綁及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為都是施暴行為,比如一方將另一方鎖到居室,不準外出等 。
誤區四:只要實施了暴力行為,就是家暴
家暴需要行為人主觀上是出于故意,如果僅是過失行為造成家庭成員受損,比如丈夫駕車不慎將妻子撞傷,就不應認定為家庭暴力的行為 。
誤區五:打一耳光就是家暴
法律上認定的家庭暴力在結果上要達到一定的程度 , 并不是生活中因爭吵打了一耳光就是家暴了 。
誤區六:家暴就是犯罪
刑法上規定有“虐待罪”,但是虐待并不等同于家暴,如果家暴在時間上需要具有持續性和經常性,那么該行為性質才能升級為及虐待 。
3、家庭暴力應對策略
(1)通過正當途徑解決,防止以暴制暴 。受害者一方在遭受到家庭成員的侵害后 , 可通過報警、訴諸婦聯等手段解決 , 不采用以暴制暴的手段,否則會觸犯刑法 。
(2)如果遭受到家庭暴力,及時留存相關證據 。有明顯傷害的,可通過傷害鑒定、醫院診斷證明、報警記錄等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 。如有上述證據 , 可為離婚作好證據準備 。
(3)如果持續遭受到家庭暴力,建議暫時分開,避免再次受到傷害 。
【家庭暴力怎么認定? 家庭暴力認定的誤區有哪些】(4)如果持續遭受到家庭暴力,不建議采用忍讓的態度 。不要因為怕丟人、家丑不可外揚,而不積極維權 。這樣只能讓施暴者一方更加肆無忌憚 。
(5)離婚 。對于持續性的家庭暴力,夫妻關系中的受害者一方可選擇離婚 , 以徹底解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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